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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于儿童节的父亲(8)

2024年01月31日 作者:云朵书屋 来源:鬼友投稿 长篇鬼话
这是一起复杂的虐杀分尸案,涉及三十年前医院婴儿调换事件的当事人。刑警宋宁在调查过程中发现,死者刘贵的儿子刘默和被调换的周思行都可能是凶手。随着调查的深入,刘默的动机逐渐浮出水面,他因为对刘贵的仇恨以及对周思行的嫉妒,精心策划了这起谋杀案。最终,刘默承认了自己的罪行,并透露了火灾和舆论的真相,以及他对前女友的感激之情。

  08

  我匆匆从周思行家赶到机电街时,只看到扑天的浓烟和火光。

  消防队已经过来了,但机电街仅容行人步行的狭窄街道让消防车无法进入,老旧的筒子楼本来就好烧,这里到处都是老化的电路和堆积的杂物,几乎是一点就着。

  “现场怎么样?”我跑到小赵身边,能感受到热浪在舔舐我的脸颊,“人员伤亡严重吗?”

  小赵的脸颊都已经熏黑了:“人都救出来了,有九人受伤比较严重,已经送去医院了,刘默也在里面。火情发现得还算早,没有造成人员死亡,目前判断起火原因是今儿大半夜的打了一夜的旱天雷,老旧电路给烧着了,一烧连一片,整条机电街就都烧没了。”

  “别着急。”我拍了拍小赵的肩膀,“没造成人员死亡就好。”

  我抬头看了看褐黄色的积雨云,这时一道闪电劈进了机电街的滔滔火海,东南方向忽然吹来了一阵大风,这火势遇风涨得更快,消防员拉着我和小赵:“快往后退!往后退!”

  在红通通的火光里,我笃定地告诉小赵:“快要下雨了,火烧不了多久。”

  不到十分钟,大雨好像倒扣过来的水盆子,倏地翻了下来,劈头盖脸地浇了我们每个人一身。

  一个小时后,火彻底灭了,雨却还一直下。这场夏季暴雨或许还要持续很长的时间,而刘默的家,别说进行鲁米诺反应了,恐怕连最基础的痕检都很难取证。

  我给小赵放了假,让他休息一天,我自己回去换了身衣服,踩着上班点去局里找领导汇报。

  “目前来看,案子陷入了僵局,很有可能是第一案发现场的刘贵家被烧得什么都不剩,周思行家倒是检测出了鲁米诺反应,但整个餐厅都是,因为他有压力大了在家里解剖猫尸的癖好,从这些血迹里提取 DNA 样本再分辨是人是猫,最快也要 2~3 天。”

  我的领导让我不要着急,保持查案的节奏,我却只觉得自己不够快,如果我第一天就去检查了刘贵家,或许这个案子就不用走这么多弯路。

  “待会我要去火灾现场看一看,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一把火,我不信。可以肯定的是市医院后面的小树林不是分尸现场,凶手选择在那里埋尸,他是怎么过去的?无论是从机电街还是从周思行的家里过去,都有很长的一段路,他不可能避开所有摄像头。”

  “另外,我要再审一次周思行和刘默,在来的路上我又看了一遍尸检报告,跟刘贵尸体放在一起的,确实还有一只死去的金鱼。这是凶手的杀人标记,一定有特殊意义。”

  机电街确实被烧得不剩什么了,我在消防队员的帮助下,找到几处点状起火源,其中一处可以判断是刘贵的卧室。对于究竟是电路老化起火,还是人为纵火,消防队那边则表示很难判断,起火源确实是老化的电路,但电路怎么烧起来的无法推断,大概率会归为雷火或者意外,因为找不到纵火源。

  我从机电街出来,再次去了医院,刘默的手臂重度烧伤,他住在多人病房里最靠窗的那个床位。我到的时候,他正看着窗外发呆。

  “我曾在你家里看到过一个小鱼缸,你养过金鱼吗?”

  刘默转过头,说:“养过的,很久以前,已经死了。因为刘贵把烟灰弹进鱼缸里。”

  我问刘默:“你很喜欢金鱼吗?”

  刘默看着我,没有说话。

  同样的问题,我也去问过周思行,周思行说:“我不喜欢鱼,不喜欢吃鱼,也不喜欢养鱼。”他补充了一句:“不过我爸就是周博远,他很喜欢鱼,喜欢钓鱼,也喜欢养鱼。”

  周思行喜欢猫,虽然是喜欢解剖死猫,但还是喜欢猫,不喜欢鱼大约是真的。

  我刚出医院,电话铃声就响了起来,是个陌生号码,我按了接听:“您好,我是《虞市生活报》的记者,请问六月十五号市人民医院后的那起碎尸案目前情况如何?听说这起案子涉及到三十年前的一例换子案?昨夜的那场大火与这两起案子有关吗?”

  我挂掉了电话,很快又有新的电话打来。

  “我是新兴网的记者。”

  “我是《虞市日报》…”

  “我是…”

  然后“虞市人民医院 615 碎尸案”就上了网络热搜。

  我赶回局里的时候,办公室的电话都快要被打爆了,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忽然被新闻大肆报道,回到局里的时候还有些慌乱,但我的领导说:“宋宁啊,这个事儿吧,正常。每两个月总会有些社会案件被大众关注,你这个案子很特殊,有碎尸这种猎奇因素在,又涉及到不同阶层的人『互换人生』,刚好戳中了大家的情绪点,所以爆了。但是别慌,按照你的节奏继续排查,你已经锁定了凶手,就继续找证据。我相信,不用多久,我们就能把凶手提起公诉。”

  我点了点头,因为时间紧迫、资源有限,我们先锁定了刘默从机电街到市人民医院的所有可能路线,然后找出全部摄像头,大家三班倒开始逐一排查。

  在排查摄像头的第三天,我们还没有找到凶手,但周博远忽然来到了局里。

  “你们抓我吧。”他说,“是我杀了刘贵。”

  我从一堆不清晰的录像里抬起头,还有点蒙:“什么?”

  “是我杀了刘贵。”周博远说,“你知道现在我家过得是怎样的日子吗?周思行已经从医院辞职了,他住院了,虞市六院。”

  那是虞市专门针对精神类疾病的医院。周思行虽然总是表现出体面冷静的模样,但从他背后虐猫的行为来看,恐怕焦虑症和心理抑郁的情况很严重,而越严重,他越演得体面,像是用沙子垒起来的人,风一吹就会散。

  “你们警察是不是都不关注舆论啊?要不然我打开手机帮你看看,那些吃瓜的人他们都在说什么?”周博远的老态好像就在这几天忽然显现的,我才发觉他焗黑的头发变得花白了,脸上也开始出现了沟壑似的纹路。

  “他们骂刘贵,也骂我,连自己的儿子都认不出来,竟然还是医院院长!骂周思行,骂周思行的女朋友,骂我死去的妻子,还有我远在国外的大儿子。”

  “骂刘贵是个小偷,周思行也是,所以他偷走了别人的人生。说就算偷走了龙袍也不是太子,学医成绩差,还要偷别人的论文,竟然还有脸仗着关系跟老资历的前辈一起竞岗。”

  “他们骂刘默窝囊了一辈子,不算个男人。当然也骂你们警方,破个案子这么久了还没有结果。这些,你们都不看的吗?”

  周博远几乎是声泪俱下,如果说周思行的体面是皮,是学周博远,那周博远的体面是骨,他是个严父,恐怕一辈子没为谁折腰过,但忽然现在跪了下来。

  “你们不是要个凶手吗?是我行不行啊!那两个孩子都还小,他们这一辈子还很长,我老了,我可以是凶手,我可以啊!”

  “我是凶手!是我!”周博远大声地喊着,“是我啊!”

  凶手不是周博远,当然不是。

  小赵和几个警察把周博远扶进了休息室,我抹了一把脸,登录网站想看一下现在的舆论,我的领导走过来制止了我。“这是网宣部该看的东西。”他指了指旁边的屏幕,里面的监控录像看了三分之一,“那才是你该看的东西。”

  我愣了一下神,重新坐回了那个位置。

  整整二十六个小时后,我们从一个 24h 便利店门口的摄像头里,截取到了一段刘默拖着一个行李箱走向市医院的图像。

  很模糊,就只有几秒,差一点就要错过了。但幸好这次没有差一点,我们找到了,并顺利地顺着这条路线和时间线,又找到了几段刘默的画面。

  他烧了第一案发现场,精心挑选了一个具有迷惑意义的地点,处理掉了几乎所有的痕迹,但是,人只要存在,做过的事就会留下证据。

  他无法躲过所有的摄像头。

  把刘默带来局里的时候,周博远也还在,劝不走他。这个体面了一辈子的男人没能体面到死,眼泪横流地大喊:“刘贵是个畜生啊,他该死,是我杀了他,我是凶手!”

  “如果当初我再多看看我的孩子就好了啊,怎么会被换走呢!”

  “刘贵该死啊,是我杀了他,是我!不是孩子们,孩子们还小,还小啊!”

  刘默被带进来的时候,路过周博远在的休息室,步子顿了一下,他站在那里很久,一直在听周博远说话,然后忽然抬起头来看着我。

  “你问我,喜不喜欢金鱼。”

  我点了点头。

  “我十岁的时候,刘贵送了我两条装在塑料袋里的金鱼。我很喜欢,在垃圾堆里翻了好久,才找到一个鱼缸,洗干净了装那两条小金鱼。”

  那可能是刘默收到的唯一一个礼物。

  刘默忽然对我笑了一下:“但鱼缸,弹烟灰也挺好的,比养鱼好。”

  “你们让周博远别哭了,我就都告诉你们。”刘默说,“算了。”

  我后来才知道,刘默预设过很多种结局,比如没有人发现刘贵死了,也没有人挖到刘贵的尸体,他拿着刘贵的拆迁款永远离开这里。

  这种结局可能性很低,因为埋尸的地点是他挑选的,他知道因为修建地铁,下水道疏浚会从这片小树林里走,刘贵的尸体不被发现的可能性非常小。

  而之所以要跟市医院产生联系,因为这是他和周思行出生的地方,也是刘贵罪孽的开始。

  他预设的结局之一,是周思行被认定为凶手,顶替他入狱。

  六月一号那天,刘贵回家非常晚,还在外面喝了酒,酒后自然开始讲他那个得意的亲生儿子,讲他找周思行看了病,周思行请他吃了饭,他还小心翼翼地跟踪了周思行一天,刘默知道是时候了。

  刘贵以前是做贼的,他很擅长躲避摄像头,悄悄地跟着人,悄悄地不见。

  他问刘贵:“你不会被人看见吧?”

  醉得一塌糊涂的刘贵说,不会,他的好儿子刘思行现在要升官,他不能被人看见给儿子添堵。

  真是太好了。

  刘默打晕了刘贵,然后肢解了他。他等这一天,等了很久很久。在他高中辍学前,想过要学医,胡大夫曾经救过快被刘贵打死的他,他也一直在诊所帮忙,曾经的默希望成为像胡大夫一样善良的好医生。

  现在的刘默是个杀人犯

  他以还想要学医为借口,跟着胡大夫学过人体架构,当然也在网上自学解剖,还在屠宰场里杀过整整两年的猪狗。

  他当过快递员,熟悉虞市的每一条街巷,这对他在选择埋尸地和避开摄像头时帮助颇多。

  说到这里,刘默的原话是:“那一刻我在想,就算人生变得乱七八糟了,每一段经历也是有用的。”

  选在“六一”这一天,对刘默来说,只是蓄谋已久的一个质变点。是刘贵在今天去找了周思行,还避开了所有人偷偷地跟踪了他的亲儿子一天,所以刘贵死在了今天。

  恰好而已。

  刘默在路边捡到了一条死掉的金鱼,于是跟刘贵的尸体一起埋葬了起来。

  当年刘贵送他的金鱼,应该也是捡到的吧。那年,似乎也是一个“六一”儿童节?刘默已经记不清了,姑且就算是吧。

  他没有收过礼物,更没有收过儿童节礼物。

  “对了,还有凶器和那个装尸体的行李箱。你们顺着刘贵的尸体再往下四五米吧,应该就能找到。”

  这是刘默给自己预设的另一个结局,在发现了刘贵尸体的同时,也找到了杀他的凶器,一切都顺理成章地结束。

  但事情并没有走向以上任何一个预设,我这个不聪明的警察在看到尸块后并没有继续往下挖,而是保留了下水道工人制造的现场,也没有第一时间检查刘贵的家,于是刘默让故事走向了另一个结局。

  “是我点的火,也是我向记者提供的消息。”

  但不是他控制的舆论。

  “我并不在意被换走的人生,在意这些的人是周思行、周博远。周思行害怕变成刘默,但刘默并不觉得变成周思行这一生会更快活。”

  刘默认罪很彻底,这个案子结束了。

  年轻的小赵为这个案子难受了好几天。我想了又想,决定跟小赵说一件不算太糟糕的事情。

  “你知道在我们翻监控查刘默行动的这几天,刘默在做什么吗?”

  小赵问:“做什么啊?”

  “一把大火烧了机电街后,他在住建局那边蹲了三天,终于把拖欠的拆迁补偿款拿到了。”

  大火和舆论是他掩盖真相、报复周思行他们的武器吗?

  或许吧,但大火和舆论也让刘默拿到了拆迁补偿款。

  “他把这笔钱提了出来,请银行协助转存给了他的女朋友。”就是我在买瓜时,遇见的那个穿碎花裙子的姑娘。

  银行的工作人员问刘默,好大一笔金额呢,为什么转呀?

  刘默说,谢谢她。

  “谢谢她能喜欢我这个不怎么好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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