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疑凶
2024年02月28日 作者:佚名 来源:网友投稿 长篇鬼话
引子:一段公开杀人的视频在网络上蹿红。
不到一小时,此事件雄踞各家短视频平台的热度榜首。
四个小时内,警方控制了视频中的嫌疑人。
嫌疑人不是别人,是我!
一
审讯房狭窄又封闭,还阴冷。
我被固定在不锈钢材质的椅子上,四肢被铁圈锁着。时不时禁不住地抖动大腿,抵抗寒气。
一胖一瘦的警察审讯我。
胖警察出示警官证:“我是昆市公安局刑警黄丞。”
瘦警察出示警官证:“我是昆市公安局刑警高乐山。”
胖警察黄丞开口:“为什么杀人?”
“警官!我这个不犯法,是患者自己要求安乐死的。视频,你们都见到了。”
杀人视频中:
患者哀嚎着,说他承受不了身体的疼痛,请求我,结束他生命。
着白大褂的我踌躇良久,摇摇头。
死者挣扎着拔管子。
我默默地站立,没有阻止。
耗费两分多钟,他拔光了插在身上的管子。
“呕呕!”他口吐鲜血。
白色的床单被染了一大片红斑。
“药,给我药、再不给我……!”
他颤抖着身体,大针管对准自己喉咙。
一圈红色的血液由针尖晕开。
我无声地递过安乐死的药。
几分钟后,我按下按铃,迅速逃离病房。
录下患者死亡的全过程,是为了保我自己一条命。
万一哪天警方发现我协助他人安乐死,有了视频,我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结果事发不到一天,有人盗走了视频。
黑走视频就黑走视频吧,为什么传到网络?
被警方抓到前,我特别留意了赫赫有名的“法外狂徒张三”的账号动态。
张三老师一如既往地犀利:
“人命大于天,不可人为结束他人生命。即使他们签了安乐死协议书,在法律上依旧无效。”
“赵学成求死,凶手也不可做出提前结束他人生命的行为,更不可将视频上传至网络。两种行为的负面影响,胜过对他的定罪。”
张三老师的言论直指命脉。
我犯法了。
“警官!我和赵学成签订了安乐死协议书。”
黄丞从文件夹取出那份协议书,展示出来:“贾博文!你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。你杀人了,你犯罪了。”
黄丞则出示现场勘察所得证据:走廊的监控视频、手机录制视频、书证、足迹、头发。
证明了赵学成死亡之际,病房中只有我一个人。
证据链已经形成闭合,我是杀人凶手。
证据确凿,事实清楚。
我很快被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案件进入审判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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